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员日常学习制度、集中培训制度、个人自学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监督机制。落实和改进“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和完善谈话谈心制度、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抓党建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2001]28号文件、全市第二次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党组)对本部门党的建设负总责、机关党组织切实履行职责”的市直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四是建立抓党建促业务工作机制。推广机关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五是建立密切联系群众机制。要建立、完善听取和反映基层意见制度、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制度、宣传教育群众等制度。
今年适当时间,提请市委召开“市直机关部门党组书记座谈会”;召开县(区)机关工委书记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实现工作互动。
10、推进机关党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搞好调研成果的转化,推进机关党建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机关党建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部分机关党员干部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专题研讨并设置专栏,及时调整和刷新网站栏目,抓好网站通讯员队伍建设,把机关党建网站建设成为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继续抓好《桂林党建》市直机关通讯员联络站工作。
四、加大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力度,进一步抓
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1、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市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机关党组织要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把构建惩防体系纳入部门行政业务工作总体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把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工委将制定、下发《市直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制度》、《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推动《实施纲要》在市直机关的贯彻落实。
12、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廉政电教片、读书思廉、警示督廉等形式,营造积极向上的廉政氛围。13、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反腐败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r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