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一是县财政每年从预算中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使用。二是建立项目工作基金,将政府用于发展的无偿投入转化为有偿投入。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由项目业主与资金主管部门签订有偿使用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后由资金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其收回的资金可用于滚动发展或项目的前期工作。三是实行项目前期工作周转金制度,县财政每年筹集一定的资金用于前期工作周转。周转金主要用于重大工业项目和对全县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与县财政局履行完备的周转金借用清偿手续,项目启动建设时,纳入建设成本,并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清偿到位,周转金的借用由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四是引入市场机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支持客商自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自主开展项目建设,政府及其部门积极为客商搞好协调服务。大力提倡社会各界人士出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协调开发商对项目前期工作成果实行有偿转让。其中,对资源利用型和资源消耗型的项目,由政府及相应主管部门与出资人签订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协议,为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有偿转让提供法律依据。五是对短期有望纳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垫资或挂账开展前期工作,待项目确定业主后,由业主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四、扩大开放,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
(五)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未来一个时期,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的梯次转移,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三峡库区、革命老区和贫困落后地区的政策倾斜,这些机遇为我县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要广泛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优势,举全县之力争上项目。既要抓产业建设项目,又要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要抓财源建设项目,又要抓社会发展项目。凡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都要把项目争取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已申报的项目要跟踪联系,确保项目计划及时落实,资金及时到位,建设及时启动,使各类项目投资尽早发挥效益。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努力形成“人人都是招商主体,个个营造投资环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基础工作,全力推进产业建设进程和项目的前期工作,通过一段时期的努力,把招商引资的基础工作做得更为扎实有效。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利用我县的优势资源、特色产业、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促成更多的客商落户巴东。进一步转变招商理念,把企业推向招商引资的第一线,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的商贸活动。不断创新招商模式,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的模式,实行会展招商、网上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进一步搭建招商平台,把工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加快其建设步伐。进一步实施“回归工程”,引导本籍人士回乡创业,谋求发展,鼓励民众就地创业、发家致富。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全民招商的积极性。
(七)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在高度重视北京市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强化省、州内的对口支援,全面拓展对口支援的领域和范围,使资金支持、项目合作、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鼓励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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