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纪发〔*〕3号)要求,以及《北京市实行厂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意见》(京办发〔*〕29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行企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职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企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必要前提;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实行企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调动职工群众和经营管理者两个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活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实行企务公开,应当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法规。既要保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又要支持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经营管理的权利,还要依法维护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通过企务公开,要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群众与经营管理者的两个积极性。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企务公开,一定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不要一轰而起,一刀切,要深入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热点、难点问题,逐步推开。做到真实、公正、及时、全面。
3、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企务公开,要着眼企业今后的发展,不断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监督检查,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要把推行企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行政和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工会、共青团等,都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日常工作。
全区成立企务公开协调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企务公开工作。各工委和主管部门要抓好本系统的企务公开工作。各区属企业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企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企务公开的具体实施。
四、公开内容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组织秘密以外,其它事项原则上都应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形式,适时地向职工群众公开。各单位要根据下列公开内容,结合本企业情况,尽可能的细化、量化。
1、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经营责任制方案,财务预决算和资产状况,以及年度和阶段性生产经营状况。
2、企业重大决策。企业改革方案,兼并破产、改组改制改造资产重组方案,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要干部任免情况。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企业集体合同方案,劳动用工和下岗分流方案,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和职称评定方案,企业建设购置职工住房和分配租售及房改方案,企业公益金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医药费支出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