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义务教育学生辍学工作意见
各镇(街),区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争取按期实现我区中小学零辍学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对县督导”省、市级验收,经研究,现就做好我区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以下简称“控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控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镇(街)、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工作的意义。“防流控辍”是“对县督导”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建设教育强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推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不断增强控辍保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控辍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落到工作实处。
二、明确目标任务,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控辍工作
㈠我区防流控辍工作目标。2009年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必须控制在0.2%以下,初中在校生年辍率须在2%以下,努力争取实现全区零辍学的工作目标。
㈡认真制定控辍工作方案。今年内,全区争取分批实现无流生镇(校)创建目标。各镇(街)、学校要根据区政府制定的控辍工作目标任务,本着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认真制定2009年控辍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创新制度,确保控辍目标如期实现。
三、坚持依法治教,抓实政府和学校“双线控辍”,全面落实控辍工作的法律责任
㈠要重点落实各级政府控辍的法律责任。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强化镇、街在控辍方面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镇街--村居”控辍管理分级负责、逐层考核的长效机制,将控辍工作列入对镇街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之中,加大权重,保证政府行为到位。
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使用童工、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要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必要时要运用司法程序强制执行到位。要协调工商、劳动、司法等部门依法对违规使用童工、招收学龄少年做工经商的业主、“流生”的家长施以必要的处罚。切实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控辍方面的作用,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上学。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相应成立“义务教育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协调教育、工商、劳动、司法、计生、公安、民政等单位,开展全镇(街)义务教育联合执法,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控辍工作机制。
㈡认真落实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控辍责任。依法控制辍学,是区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区教育局要将控辍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点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为控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控辍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同志分片分校包干,经常深入基层学校专题调研和现场办公,切实解决控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