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学树保促百日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
,对于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的将通报批评,责令补课。
六、组织领导
(一)建立机构
此次教育活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县委成立“学、树、保、促”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肖占乐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浩、县委副书记靳旭辉、宋天锁任副组长,县委常委许同扬、房振杰、侯利杰、赵武卫、刘立朋、李曙慧、张晓笠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晓笠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部分干部组成并在整个活动期间原则脱离原岗位工作。
(二)强化责任
对县级领导干部要实行“一岗双责”,在带头参加好活动的同时,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分工,抓好所分包的乡镇、分管系统和分管单位、联系垂直治理单位教育活动的督促和指导,使教育活动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死面。活动期间,每个阶段至少要听取一次分包、分管部门的汇报,参加一次分包、分管部门的党委(党组)讨论会和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一项具有全局性意义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定期调度。
(三)督导检查
县委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编发活动简报,督促指导活动健康开展。
(四)营造氛围
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制定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方案。要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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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