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对稳固农业基础、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起着重要作用。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我市在发展农业机械化,积极创新服务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农业机械化仍存在着结构性矛盾突出、机械化装备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化服务水平低、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等问题,影响了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因此,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整体发展水平,已显得十分重要和非常迫切。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坚持“兴机富民”,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农机结构多样化、农机技术高新化、农机服务产业化、农机监理规范化进程,不断提升农机化水平,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机械装备和技术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我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10万千瓦,粮食作物主要环节实现机械化,茶叶、食用菌、果蔬、畜禽、水产、笋竹等优势农业产业的规模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基本实现机械化。重点建设100个市级农业优势产业农机化示范基地,培育20个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作业服务公司),创建11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农业机械对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三、大力推广新农机新技术
结合农业区域优势产业,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加大对先进实用、节本增效、增产增收、环保增效新农机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各级政府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新农机新技术推广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加速新农机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农机部门要根据农作物区域布局和不同时期的需求,及时筛选、发布我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机械化的主导新农机、新技术,并切实做好示范。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能耗老旧农业机械,调整优化农机结构,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与方向。在装备结构上,要着力调整提高大中型机械与小型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它各业生产所需机械的比例和水平,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到2010年,形成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农业机械装备新框架。在发展布局上,要突出行业特色,打破区域界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创汇农业机械化。要在突破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基础上,主攻茶叶、食用菌、果蔬、园林作物生产、畜牧水产养殖和农产 品加工机械化,重点抓好八大农机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