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特色城镇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县特色城镇化建设步伐,提高城镇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特色城镇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民族文化浓郁、山水园林特色鲜明的旅游服务型城镇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产业聚集为支撑,以加强城镇管理为基础,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树立以人为本和经营城镇的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建设以县城为中心,以鄂嘉、法裱、大庄、大麦地为节点,生态环境良好、建筑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的城镇群落,增强城镇对产业和人口的聚集效应,推动文化旅游业的兴起和城乡协调发展。
(二)发展原则
1、坚持规划统领原则。县城和中心集镇必须坚持科学规划、突出特色,以50年不落后的要求,大气魄有远见地进行城镇规划。一是土地利用规划要科学合理,保证生产生活设施布局协调,保证土地的集约利用。二是做好建筑风格规划,各类建筑物必须按照“起步高、设计新、功能全、配套齐”的总体规划建设,保证新建建筑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和地域特征。三是做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坚持以人为本,满足城镇居民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四是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
2、坚持基础先行原则。高度重视城镇道路、供水、电力电讯、市场设施、垃圾处理、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交易市场、公共交通、绿地与景观、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规划,为产业聚集、人口聚集打下坚实基础。
3、坚持产业支撑原则。把培育城镇产业作为重要任务,根据资源状况和产业基础,科学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着力培强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引导产业向城镇集中,人口向城镇聚集,使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互为动力,协调发展,努力增强城镇对生产要素的集聚能力以及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
4、坚持突出特色原则。在充分考虑地方人文特色的基础上,把城镇建设与体现文化特征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挖掘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把握历史文脉,注重建筑物的立面和屋顶装饰,实现“外表古朴化、内部现代化”。增强城镇布局和建筑风格的视觉冲击力和文化影响力。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保证整体建筑和谐统一、单体建筑各具特色。加强绿化、美化工作,加强对文物古迹、古树古木的保护,重视人文景观建设,建筑符号鲜明,体现彝族虎文化内涵。
5、坚持经营城镇原则。坚持经营城镇理念,盘活城镇土地等各种资产,促进城镇资产的增值,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入”,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城镇建设;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大胆探索bot(建设—经营—转让)、tot(移交—经营—移交)融资方式;坚持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搞活土地二级市场,使土地经营收益成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盘活城镇有形资产(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