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加强我县测绘工作,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加强测绘公共服务,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努力建设服务型测绘、开放型测绘、创新型测绘,全面提高测绘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水平。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测绘工作全局,合理规划安排,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保障安全、高效利用,妥善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加强测绘成果开发应用,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测绘保障服务;坚持科技推动、服务为本,积极推进测绘科技自主创新,切实提高测绘科技整体实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完善体制、强化监管,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
二、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1、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1∶5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全面覆盖建制镇以上区域,并做到2年以内更新1次,逐步做到动态更新;全面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建立和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定期更新和动态更新、框架要素更新和全要素更新相结合的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机制与技术体系,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实现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
2、推进“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要求,在三至五年内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完成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平台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将全县范围内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需要的信息资源按统一标准进行信息数据集成、整合和有效管理,实现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的快速交换和全面共享,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依法、依规为信息需求者提供服务。
3、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需求,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整合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资源,构建面向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地理信息平台、服务企事业单位地理信息应用的电子地图数据库、面向公众查询服务的公益性地图网站,更好地满足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需求。
4、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测绘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提供基础测绘成果。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