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年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大力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全面加强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加快劳动保障能力建设步伐,协调推动各项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契机,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全年新增就业20万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5万人、转移培训0.5万人,开展再就业培训0.3万人,农民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分别达到10万人和2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4万人。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9]9号),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努力消除就业歧视。采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措施,推动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坚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动态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实行“产生一户,消除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的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人员、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大中专毕业生、初高中落第生以及随军家属等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体系。完善创业促进就业支持政策,将创业培训延伸到本市农村居民和新成长劳动力,鼓励新增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强化创业培训项目支持、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加强就业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制度建设,推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参与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着力解决农民工生活压力过大的现实问题,营造更有利于农民工来厦务工的环境。加强和劳务输出地的热线服务机制建设,定时、定点、定人开展劳务协作、交流,有序组织农民工来厦就业。坚持重点企业用工月报表制度,开辟网上远程招聘服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实施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海沧、同安、翔安三区人力资源市场要投入使用,促进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积极向劳动保障部申请加挂“中国厦门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名牌,提供海峡两岸就业、职业发展信息,为海峡两岸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推进公平就业,规范职业中介行为。
(五)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三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力争上半年试运行。开展企业推荐优秀青年技术工人免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提升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影响力。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举办200*校企合作对接会,建立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第二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加大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拓展以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高技能培训项目。加快技师学院翔安校区后续工程建设,启动学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抓好技师班教学改革和技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学的培训质量,做强做大技师学院。所有职业学校要全部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评价体系。开展职业资格清理活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组织开展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