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市地方税务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地方税务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地税局办公室联系(*)。
一、 概况
*年,我市地税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地税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力度,稳步推动地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迈进。
(一)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条例》要求,按照领导分工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并进一步明确各级地税机关和各部门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条块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体系建设
为配合《条例》的有效实施,本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重从五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内容分类、信息公开方式和监督方式。二是明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起草《*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由上而下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在建立健全已有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拟定了《*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办法》以及《*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的有关规定》、《*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办法》等系列制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办法。从政府信息公开总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职责分工、评议考核等六方面细化操作办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此外,建立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市局各科室、中心要指定一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加强联系,实时跟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五是突出重点,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公告的规定,一方面及时将本单位核准、界定后的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把与纳税人权利义务密切联系的事项作为权力公开的重点,促进工作标准化,流程规范化,从而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三)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以网络为主要阵地,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内,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人事任免、食堂管理和个人福利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对外,切实抓好地税网站和“*”服务热线建设,并将其作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和与广大纳税人广泛交流的重要窗口。二是以多功能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建设政府信息公开集成基地。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可以登录互联网的电脑和上墙公示、编印《政策汇编》、地税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