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更为高效、宽松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大力加快利用外资步伐,推动xx市外向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服务对象
已在xx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正在此区域范围内洽谈、办理投资事务的境外投资者及投资项目。
三、服务程序与内容
1、外商投资项目经可行性批复、名称核准后,将合同章程及其附件由各区县外经贸局初审后转报黄山市商务局。
2、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凡符合法律法规,材料齐全的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并颁发批准证书。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加强指导,做好跟踪服务。
对不在xx市商务局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外资项目,经我局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转报,并在争取xx省商务厅支持方面做好服务。
对于鼓励、允许类项目,全力以赴搞好服务,力促项目落户;对于限制类项目,千方百计帮助申报和争取,力争项目实施;对于禁止类项目,耐心向外商解释政策、说明情况,说服外商调整投资方向,仍将资金投入xx市兴业发展。
四、服务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外资工作的领导。成立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服务领导小组”,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对投资总额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对在谈、在建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领导组会议,力争在第一时间解决或答复。
2、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方便外商投资企业,xx市商务局将把外资项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工作时限、责任科室、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并上墙公布,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3、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xx市商务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科是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具体经办科室。在办事过程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ab角工作制度”,确保在承诺的时限内高效完成各项服务;对较大项目、重点项目、特别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和紧盯服务,直至项目的注册资本到位和项目开工。
4、进一步完善绿色服务通道。加强与发改委、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主动深入基层,了解在谈项目,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提高项目的成交率。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联系,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扶持企业投资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项目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
5、进一步建立信息反馈通道。以发传真、上门走访、邮寄等多种形式,及时倾听、了解我市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和呼声,并整理分析反馈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