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推动交通管理制度创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行精细化管理和严格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全面提升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一体化和现代化水平,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活动内容
(一)城市道路。
1.提高城市交通规划水平。各县区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等部门,深入调研,编制具有前瞻性的道路、停车场、公共交通发展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交通标志设置导则,规范主次干道交通设施,优化城市路网结构
2.缓解道路资源与交通需求矛盾交通运输部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配合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公交站点实施港湾式改造,规范或新建出租车落客点。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城管部门优先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合理改扩建主干道和小街小巷,畅通道路微循环,形成主次干道合理搭配的道路网络。提倡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交通方式,减少公务、私家车使用频率。
3.改善静态交通秩序。城市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停车指标,规划设置配套停车位,同时对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公安部门依据《市政府公布的城市交通影响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交通影响分析的评审。城管部门清理道路摆摊设点、占路施工、堆物堆料。公安部门按国家标准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隔离设施,做到标准统一、位置适当、比例协调、美观清晰。
4.建设智能化交通。财政部门将交通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预算。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实施交通信号区域控制;建设交通、停车引导系统,利用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路况、气象、停车泊位等信息;健全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实施扁平化指挥,提高调度、控制和引导能力。
年底,市区14个主要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主要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 年底,市区22个主要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80%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 年底,市区所有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
(二)普通公路。
1.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公路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桥梁、涵洞、铁路与公路平交、连接路口设置电子导流显示屏和指示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2.监控系统建设。公安部门在国道经过的市、县交界处和沿途公路执法警务区安装智能卡口视频系统,与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连通。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在公路重要点段(区域)进行电子测速、监控等电子设施的设置养护工作。
3.公路执法警务区建设。公安部门加强公路执法警务区警力、装备配备,巡逻警车配备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