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意见
孝道文化各项要求的,按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优先提拔重用;
2、对问题较轻,没有造成社会影响,不影响提拔重用的,由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3、对问题较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由县委组织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不予提拔重用;
4、对问题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家庭和谐、邻里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领导干部中倡导孝道、践行孝道、弘扬孝道,必将对全民践行孝道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产生广泛的带动作用。全体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以身作则,争做践行孝道文化的模范。
2、加大宣传力度。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领导干部,并采取举办专题讲座、散发传单、出板报等形式,在社会上大力宣传孝道文化,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新时期孝道文化的内涵,充分认识弘扬孝道文化的重大现实意义,让孝道文化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践行孝道文化的浓厚氛围。
3、强化工作措施。要把干部践行孝道文化情况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标准,注意发现、培养、宣传践行孝道文化方面的典型。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践行孝道文化教育监督激励机制,努力增强领导干部践行孝道文化和弘扬孝道文化的自觉性,树立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
二零零八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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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