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人为本,保护与改造并举,公平与效益并重的原则,通过“划零为整、组合成群、成片拆迁、市场运作”等方式实施危旧房改造,形成了“阳光拆迁”、“扶困救助”、“多轮驱动”为特点的旧城改造模式,取得明显效果。表现在:
一是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目前市二环以内,低洼棚户区被拆迁居民户均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28平方米提高到80平方米,住房成套率由35.6%提高到100%,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8平方米。
二是城市建设进度加快。过去需要几年完成的拆迁项目,现在只要几个月时间。市纺专三瓦窑校区改造在58天内有267户签订补偿协议,签约率达96.74%。
三是拆迁纠纷明显减少。市受理拆迁来信来访数量,年比年下降53%,年比年又下降43%,今年上半年同比下降51.3%。
一、增加公众参与,推行模拟拆迁。市推行“模拟拆迁”。即由实施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先对拟实施拆迁改造区域的住户进行拆迁意愿调查,当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90%以上的,实施单位与住户协商拆补偿安置事宜,签订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住户在实施期限内达到该区域总户数85%以上,且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达总面积85%以上的,由实施单位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逾期签订模拟拆迁协议户数不足总户数85%的,终止模拟拆迁,不再对该片区实施拆迁。市锦江区龙舟路1号院南光厂宿舍区拆迁,作为模拟拆迁的首个试点,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内,就全面完成了375户居民的搬迁工作。
二、帮扶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针对经济与住房都困难的“双困户”,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保证其基本居住条件。
一是保底安置,分段结算。对于私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迂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
二是帮贫助弱,残疾人享“优惠”。被拆迁人为残疾人,在安置房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持有低保证的残疾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费时,比照规定标准增加20%的奖励。
三是廉租补贴,优先申请。对于符合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被拆迁入,申请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房办公室审查批准后,一次性发放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四是引入银行按揭,增强房款支付力。对于欲购买的二手房或拆迁安置房的拆迁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可为其提供申请住房贷款抵押担保。
五是入学、转学方便,免转校费。市教育局与市房管局联合出台政策,规定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生入(转)学问题,各城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拒绝,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关注改善民生,让群众得实惠。
一是产权调换享面积补差优惠。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产权调换按套内建筑面积结算差价,免收被拆迁人应交公摊面积补差款。
二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于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6个月,对50平方米以下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均按50平方米来计算;对一次性发放的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由1.5个月增至3个月。搬家补助费由原有的每户300元增至1200元。
三是增设物管费补贴。针对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