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居民小组代表选举的社区,一个社区的选民多则二、三百人,少则几十人,与村委会选举相比,社区选举中直接参与选举的选民人数更少,更容易形成一致意见。
3、选民的关注程度不同。整体看,农村选民对选举更为重视,而城市选民则相对淡漠,这是造成农村“难选”、城市“易选”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上次农村换届的情况看,我市确实有一部分“难点村”(含城中村)拖了全市换届工作的后腿,这些“难点村”村情选情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选民关注程度很高,选举竞争非常激烈,这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有两个因素更是不容忽视,一是利益驱动,村委会具有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一的性质,许多村都有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一般来说,集体经济越发达、集体资产越多的村,村委会成员职位的吸引力就越大,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竞争,特别是一些临近城区的村,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村庄在城市改造和扩建中出让出卖土地多,集体收益比较大,有些人参选村干部就不是为了给村民服务,而是为自己有利可图,因此,在换届选举中,竞争就异常激烈。除了上述利益之外,还有一些权力也是掌握在村委会手中并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如宅基地的分配、农民承包土地的分配、计划生育指标等,这也会对选民形成一定的吸引力。
城市社区的情况则完全不一样,社区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其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负担,且数额有限,而且社区不象村委会那样担负着很多管理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因此,社区居委会的职位对居民吸引力不大,虽然由于就业形势的原因,社区选举的竞争有所加剧,但这主要是对就业岗位的竞争,与农村选举的利益之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另外,社区居民大多都有各自的单位,是典型的“单位人”,所居住的社区对他们来讲没有什么经济利益,其切身利益紧紧依附于其所工作的单位,而与其所居住的社区无关,因此对社区事务兴趣不大,他们虽然也参与社区的投票选举,但这很大程度上是各级动员的结果,属于被动参与。二是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农村主要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人们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种血缘群体最基本的是家庭,由于受到我国两千多年封建制度的影响,家族宗族观念在广大农村仍然存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使得农民需要帮助时首先寻求家族内部的支持,无形中又强化了村民的家族意识。
换届选举往往是各种矛盾相对集中发生的时期,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尤为明显。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以家族宗族观念代替民主观念,把本家族的利益置于村民的集体利益之上。比如有的村民为了使本族在村中占有一席之地,选举时只投本族、本姓人的票,千方百计将其选为村干部,而不考虑他能否胜任。又如在高新区李万乡史平陵村的换届选举中,由于该村选民家族宗族思想严重,每一家、每一门都想在自家中推出一名村干部,导致投票不集中,无人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前三次选举均已失败告终,第四次才勉强选举成功。而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属于地缘群体,居住在同一个社区的居民大多互不相识,更谈不上有家族宗族势力了。
4、选民的素质不同。农村和城市相比,农村选民受教育水平和文化层次普遍偏低,加之农村较落后的经济条件和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使得农村有相当一部分选民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他们更注重实际和当前利益,不能很好地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具体表现为有的村民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投票的随意性很大;有的候选人为了当选,就拉帮结派;有的选民则只要权利、不要义务,把换届选举看作绝对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