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全面落实和不断深化。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建设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各部门和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之中,抓好任务分解、检查指导、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突出问题的解决。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廉洁自律,还要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由我负责”的自觉性,以坚强的领导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今后,凡是部门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成绩,主管领导同步受表彰;如果哪个部门或单位出现问题,就要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相应的领导责任。只要有责任,就要落实到人头,追究到个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严格追究。
(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按照省纪委提出的争做“学习型、开拓型、事业型、廉洁型”干部的号召,从内部运行机制入手,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风建设,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率先在全市开展好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把培养“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干部”作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基础和关键,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在学习方法上,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由灌输型向主导型转变,着力提高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轮流主持和主讲制度;建立外出学习考察专题汇报制度,凡参加市以上单位组织的学习考察,回来后都要在学习会上作介绍交流。在学习内容上,要由专业性向综合性、由业务性向知识性转变,着力拓宽知识面。要聘请外单位领导和专家为纪检监察干部开设业务知识讲座,拓宽干部的知识面,扩大工作视野;要通过自编教材、自编案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指导;要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在培养目标上,由专职型向协作型、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着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重点抓好“四全员”制度,即全员写信息、全员搞宣传、全员办案、全员办信访,各职能科室、各基层纪委要加强配合协调,交流业务知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通过顶岗培训、下派锻炼、岗位轮换、提拔重用等方式,实行多岗位锻炼。二是加强领导作风建设,建立民主制约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班子成员的个性特点,扬长避短,建立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负责制,做到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相互配合协作。要进一步完善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会议议事规则,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重要决策出台之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为防止和杜绝办人情案,要在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等环节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纪委常委会讨论案件等重大事项时,每位常委都要发表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举手表决或书面(签名)表决制度。三是加强行风建设,探索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督察组,负责对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监督;要发挥市委党风巡视员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通过相应的形式将纪检监察机关的规章制度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努力,真正把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
同志们,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在于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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