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监督”。要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重点推行省委提出的“三必谈”和“三必做”制度。即:提拔任职时必须进行廉政谈话,发现不廉洁行为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群众有反映时必须进行警示谈话;领导干部上任时必须在本部门、本单位做出廉政承诺,年终必须向上级党委、纪委写出抓党风和廉洁情况的总结,个人或家庭有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按干部管辖权限向纪委报告。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服务于经济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坚决地贯彻落实到案件查办过程之中,为经济发展排除障碍,扫清道路。
突出办案重点,确保高压态势。在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案件,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中的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参与和庇护走私、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发票、制售假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以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重视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各级领导干部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不准说情,更不准袒护包庇。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坚持宽严相济,切实惩恶扬善。党的纪检工作,必须主持公道,伸张正义,努力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查办案件要着眼大局,立足全局,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效果,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地处理各种问题。一方面,对与民争利、人品低下、官德恶劣、腐化堕落、口碑极差的决不姑息养奸,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另一方面,要从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旗帜鲜明地支持广大干部放手搞改革、干事业,并为他们撑腰壮胆,对因经验不足而出了问题,但没有中饱私囊的干部,要大胆地加以保护。对他们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热情帮助其改正;对犯了错误、受到处分的干部搞好回访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受到诬告的干部认真澄清事实,予以正名。同时对扰乱了视线,干扰了方向,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惩治腐败分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诬告陷害者,从严追查,从重惩处。决不允许不干事的整干事的,说空话的整干实事的,不正派的整正派的。切实做到通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的职能作用,惩治违纪者、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鞭挞空谈者、追究诬告者,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注重治本作用,发挥综合效应。对已查结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分析,从中发现体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发案规律,查找案发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堵塞漏洞。要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经济处罚和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通过“连打带罚”,让腐败分子政治上声名狼藉,经济上倾家荡产,提高腐败的成本和风险。
拓宽案源渠道,增强办案合力。要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通过下基层接访、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鼓励群众信访举报,引导人民群众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拓宽案源主渠道。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落实查办工作,完善信访署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同时通过纠风治乱、执法监察、专项审计、扫黄除恶、整顿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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