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住当前、清理过去、着眼未来”的工作原则,利用四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街道为具体牵头组织单位开展拆违“攻坚战”,街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达到“综合整治,集中拆违,狠刹违法用地歪风,贯彻依法、合理用地方针”的目标。专项行动之后,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决定、31号文件以及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要以保护基本农田为主线,以化解信访矛盾为突破口,重点清理整治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以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即20*年1月1日后)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
四、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9月4日—9月10日)
1、建立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已建立了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单位精干力量组成。(详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名单)
2、拟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召开动员会。街道召开较大规模动员大会,做到层层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4、发布通告。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张贴到村、社区,并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这次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20*年9月11日—9月15日)
1、调查摸底。街道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违法用地情况进行清查,全面摸排,逐村逐户调查了解每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明违法主体、违法性质,是否符合规划等情况。
2、分类整理。对清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在9月14日前将详细清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核定后,由街道在各村(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自查自纠。为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提高工作成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尽量减少强制拆除。要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限期腾空、拆除。对于占用非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后可免予处罚,对于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且复耕后可免予处罚。
(三)强制拆除阶段(20*年9月16日—11月30日)
对拆除难度大及违法当事人屡劝不听的户,依法组织强制拆除。街道整合执法资源,成立联合执法队伍,街道成立100人以上联合执法队伍,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开展。
要坚持做到“七必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包括已下达行动处罚决定的),群众信访反映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