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区食品药监部门负责牵头,区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帐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区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区工商、质监、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街道)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区工商部门牵头,区农业、经贸、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区经贸部门负责牵头,区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淫秽、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区文广部门负责牵头,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九)农村小客运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区交警大队负责牵头,区交通、公安、工商、安监、农业等部门配合。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