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五、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突出排查重点线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农用车辆、老年骑游队车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检查,及时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盲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各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区属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消防安全。突出对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隐患排查,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和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场所,适时组织开展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区*分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产业局、区服务业委员会、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危险化学品。突出排查油漆涂料、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的生产、使用、销售、运输环节和活动罐体车辆拉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气)体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依法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情况,液化气充装站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危险物品存储容器完好状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防范因超速、超载、违规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人员驾驶和押运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
牵头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科技产业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分局、*工商局、区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烟花爆竹。突出排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委员会、区城管局、区*分局、*工商局、区质监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建筑施工。严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管理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建筑工地特种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严防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危旧房改造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六)学校安全。突出排查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火三轮、黑校车接送学生情况以及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超载超速及其它违法行为。排查学校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严查校舍危房使用情况;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