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和会议记录以备查验。
(二)对照检查
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检查,着重分析查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思想认识方面:是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部门、本辖区(行业、系统)、本单位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3、监管力量建设方面:是否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督管理队伍;是否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手段和条件。
4、日常监管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基本制度和台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否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落实整改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级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及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在内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包括政绩(业绩)考核、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警示(告诫)谈话、问责追究等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全员齐参与。
2、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成办函〔20*〕254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职能职责,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要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年内必须配齐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取证设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电脑、传真等)、个人防护用品(防静电服、劳保皮鞋、安全帽、护目镜等);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包括社区干部、安全协管员等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设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安全监管力量相对稳定。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会议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
4、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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