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世纪秘书网,互联网秘书第一品牌
为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防止重大山洪暴发而引起公路、桥梁塌方、损毁及集体停运等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及时运输,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消除,做到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卫生部、交通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现状
近年来,我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上比较平稳,但重大交通事故和山洪暴发等原因而引起公路、桥梁塌方、损毁,以及集体停运等事件时有发生。同时,禽流感等公共卫生事件连年发生,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
1.4分类分级
1.4.1根据已收集到的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推测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等级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预警一般(iv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1)预计事件规模不大,影响范围在一个县(市)区的局部区域内;
(2)交通受困人数预计在100人以下;
(3)可被县(市)区控制。
1.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预警较重(iii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1)预计事件规模大,影响范围在一个县(市)区以内,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交通受困人数预计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
(3)需要动用市有关部门力量方可控制。
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预警严重(ii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1)预计事件规模较大,波及两个县(市)区以上,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交通受困人数预计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3)需要动用全市范围内的力量方可控制。
1.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预警特别严重(i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1)预计事件规模极大,其影响超出本市范围;
(2)交通受困人数预计在1000人以上;
(3)需要动用全市力量及请求自治区增援和协助方可控制。
1.5突发公共事件状态等级
1.5.1根据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1.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iv级)公路交通交通突发公共事件:
(1)6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下受伤;
(2)交通受困人数在100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