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由县委全委会全体成员,人大、政府、政协和公检法的县级领导无记名定向推荐提名。县人大、政府换届后,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政府直属单位、协调议事机构和常设机构负责人实行了定向推荐提名,24个职位,推荐对象涉及42人,县委组织部结合推荐集中意见和考察情况,确定人事方案。在乡镇人大换届中,县委决定将机关优秀的年轻干部放在基层一线锻炼,通过由县委常委和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定向推荐,得票集中的6名优秀干部配备到乡镇担任副职。
三是尊重个人自荐提名。畅通干部自我推荐渠道,在职干部可根据自身情况,向考察组反映自荐意见;日常工作中可向县委和四大家领导反映自荐意见;通过递交申请、干部信访向组织部门反映自荐意见。由组织部定期收集干部的自荐情况,进行专门备案,作为组织部门了解干部特长、自我认知能力、工作志向等方面的重要来源,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之一。先后有5名干部的自荐意见得到采纳。
四是扩大民主沟通提名。在县委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下,县委班子成员坚持民主沟通,形成初始提名。县委书记注重与各常委交流人事问题,了解把握常委分管单位的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针对部门情况、干部情况讨论研究初步人事意向。县委组织部在领导班子调整前,向县委常委提供班子运行情况、领导职数空缺情况和后备干部人选情况,增强人事讨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常委会票决的准确性。
组织部门根据以上四方面情况,原原本本、实实在在进行记实汇总,召开部务会,按照《条例》把任职资格条件关,按照班子配备的具体政策规定把班子结构关,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把好年轻干部成长关,形成干部调整初步方案,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
三、抓实“四项工作”,提高考察质量水平。
做好干部考察工作,是选好人、用准人的基础。我们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在严格干部考察纪律程序的基础上,切实抓好抓实了组织领导、群众认可、综合评价三项工作,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县委常委带队,抽调组织、人事、纪检、政法等单位人员组成考察考核组,开展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工作,并由带队常委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考察工作综合情况,进一步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考察质量。
二是尊重分管领导意见。民主推荐和座谈推荐结束后,各考核组对科级后备干部推荐形成初步意见,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把关后,由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分管领导征求意见,进一步了解把握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由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后备干部进行再次推荐,综合民主推荐、座谈推荐和分管领导推荐,形成人事安排初步方案。分管领导的意见和推荐情况作为定向考察的重要依据和主要参考。
三是注重群众公认。坚持把群众的认可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充分体现群众“四权”。积极吸收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参与进来,不断扩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范围;全面了解把握考察对象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扩大调查范围,把群众的评价和鉴别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
四是实行综合评价。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听取汇报,全面了解把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注重从推荐、评议、民调、座谈中捕捉干部本质上、主流上的表现;结合单位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干部岗位工作业绩,以及社会评价因素,综合分析干部;坚持对新提干部进行廉政、计生、综治、信访鉴定,有的还增加工商和税务方面的鉴定,全面了解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