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少年
6个月。他就是因为愚昧不知法,才牢中坐。
法不止是来遵守的,更重要的是用它来保护自己。
“在法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也不错。
多余 有位同学叫多余,父母在她上幼儿园的时候,离异了,她判给父亲抚养,母亲每月得付100元生活费。几年后,父母亲各自找到了新的伴侣,重新组成了新家后,就把她交给年迈的奶奶照管,独居在乡间的旧房子里,上学放学都由奶奶接送。后来在一次接她的路上,奶奶因车祸摔断了腿,再也无法来接她了。随着父母又有了自己孩子后,对她的抚养费也不能及时到位,父亲很少回来探视她,几乎把她遗弃了似的。通过学习法律,学习《青少年保护法》,她知道学生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进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保护工作,不该把自己推给老人监管,不问不闻。于是她把自己的问题告诉新的班主任。班主任和多余再次学习有关法律,然后一起去找她的父亲,讲明孩子监护人的职责,又去找她的母亲,请求她每月履行法定生活费。但因后妈,后爸的干扰,这些事都无法妥善处理好。最后多余不得不通过有关法律部门,把父母告上法庭,在公正的法官的帮助下,多余同学终于获得了她应享有的权利,不在应家庭原因,而影响学习。这就是法带给我们的好处。
一个国家无法,起不大乱。一个人心中无法,那更糟。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大家都来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队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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