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实施《公证法》,切实搞好公证机构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进一步实现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把中国特色的公证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公证工作要重点在以下领域有所作为:一是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证服务。公证工作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当前,尤其要高度关注党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确定的今后五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加强和推进的领域,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公证工作的一大职能特点就是对矛盾、纠纷的事先预防,这种职能优势决定了它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能够大有作为,应该成为预防矛盾纠纷产生的一道重要防线。公证工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积极预防矛盾纠纷,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各类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和减少司法诉讼,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公证服务。认真、周到、细致、规范地办理每一份公证文书,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的标准。
《公证法》为公证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贯彻实施《公证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努力提高公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公证制度规范体系,形成以《公证法》为核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规范为配套的公证制度体系。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健全完善公证工作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分工明确、职能互补、上下协调、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完善公证执业保障体系,健全和规范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公证赔偿基金制度,增强公证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高度重视公证质量,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的公信力。牢固树立公信观念,把提高公信力、维护公信力、爱护公信力的要求,转化为广大公证人员的执业理念和自觉行动。要切实提高公证质量。依法办理公证事项,严把公证质量关,以高质量的公证工作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决防止和纠正公证的商业化倾向。加强公证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公证工作的组织体系。依法做好设区的市公证机构布局调整工作,推进公证管理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