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的要求,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认识和把握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指明了方向。
一、两个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是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中国共产党人为把握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了长期的艰苦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早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一手抓国防建设,一手抓经济建设的“两手抓”思想。根据形势的发展,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对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他指出:“我们一定要加强国防,因此,一定要首先加强经济建设。”“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科学分析国际战略总体形势和我国国家安全环境的重大变化,强调要抓紧利用当前和平时期这个良机,先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同时,要不失时机地、认真地搞好以现代化为中心的国防和军队的长期性、根本性建设,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他要求,国防和军队建设要服从和服务于整个国家建设这个大局,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冷战结束后世界形势的新变化新趋势进行了科学分析,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与国防现代化建设两头兼顾、协调发展”作为正确处理两个建设关系的方针。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新世纪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总结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把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提高到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层面,纳入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之中。胡锦涛同志指出:统筹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十六大提出的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正确认识和把握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他强调,这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内在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过程中得出的科学结论。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才能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任务,才能保障和平发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才能实现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富国强军”的百年梦想。
二、实现两个建设协调发展,是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紧迫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本世纪头20年重要战略机遇期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实现两个建设协调发展是紧迫的现实需要。安全和发展,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需求;“富国”和“强军”,是一个国家发展强盛不可或缺的两个基本条件,也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实现的两大战略目标。经济建设是国家发展、强盛的基础,国防建设是国家安全、稳定的保证。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国防现代化就无从谈起;没有强大的国防力量,经济建设的安全环境就无法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国民经济的总体实力和现代化水平迅速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社会生产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