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的积极性,很多代表感到“提了也白提”。
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存有敷衍应付思想,使代表建议得不到有效落实。 个别建议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是积极去办理,而是抱有敷衍应付思想,而这种应付往往能顺利过关,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敢较真,更谈不上启动询问、质询、否决和撤职等刚性手段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部门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有的部门在答复代表建议时,通过做工作让代表在建议办理反馈表上违心地填上“满意”,给建议办理工作注入了水份,打击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二是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简单地认为人大就是提建议的,落实不落实是“一府两院”的事,疏于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有的人大常委会怕影响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不愿较真,导致代表建议没有落实却过了关。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集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力。只有人民群众认识到代表是他们的代言人,能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有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人民群众才会自觉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为他们执行代表职务创造条件,“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才能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认真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要经常组织代表学习人大工作的有关业务知识。一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二要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站在全局看问题,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学习代表业务知识,掌握开展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以及建议的书写格式和技巧,切实为人民群众代好言、服好务。通过学习,逐步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增强代表的凝聚力、向心力,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机会,提出更多好建议。“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如果没有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就看不到问题实质,提不出高质量建议。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适时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当地工作中心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活动,广泛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各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集体视察“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使代表能站在全局看问题、议方案、出建议,同时,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帮助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协助代表小组开展工作,促进代表活动的开展。同时,积极探索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督促代表认真执行好代表职务,为选民代好言、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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