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民心,多做理顺群众情绪的事;体察民情,多做反映社情民意的事;关注民生,多做雪中送炭的事。
三、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协
工作水平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在巩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继续加强政协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适应政协工作发展的新要求。要大力加强委员学习的组织工作,着力提高委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责任重大而光荣。各位委员要倍加珍惜政协委员的称号,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重托,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怀一腔热血,展一身才华,更加关注民生、参与国是、致力发展、奉献社会,积极投身到“工业立区、振兴××、强区富民”的宏伟事业中去。政协委员具有广泛联系社会各界群体的优势,要善于听真话,敢于讲真话,既要报喜更要报忧。要关心群众议论最多、最集中的问题,努力把多数人的愿望、多数人的意见、多数人的情绪,非凡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快捷地反映给各级党委、政府,帮助党委、政府多思忧、多解忧。
四、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党对政协的领导,是政协工作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开创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当前,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巩固和发展爱国主义统一战线显得更加重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实现党的总路线、总目标、总任务的战略高度,充分熟悉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继续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更加重视、支持政协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多方面为政协提供支持和方便。
各级党政要把政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要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自觉把政协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党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政协工作,联系政协工作的副书记要经常参与指导政协重要活动。要经常听取政协工作的汇报,及时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支持政协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和活动。对政协委员提交的重要事项或提案,要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对需要党委批转的文件及时转批。组织部门要根据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对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大力支持政协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对政协开展的视察、调研活动,要主动汇报、介绍情况,提供方便条件,积极予以配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非凡要听得进逆耳之言,容得下尖锐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广纳群言,以收众益,做到“言路畅通、信息畅通、政令畅通”。
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通报制度和政协提案、建议案的办理制度。要积极主动地与政协开展协商活动,重大问题要协商在党委决策、人大通过、政府实施之前,把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落到实处。各级党政每年年初要向政协通报全年工作重点和具体计划,安排部署需要政协协商的内容,坚持半年向政协通报半年工作情况,听取政协意见,做到研究重大问题同政协协商,决策重大问题经政协审议,总结工作请政协评议。各级党政领导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监督,切实尊重、保障和不断扩大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及时向政协通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重大方针的执行情况,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各级党委要支持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