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偏不倚;公开就是一切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基层党委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搞好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对推荐的人选,要认真组织文化考试和能力测验,不合格的不能作为候选人。对确定为候选人的,要认真考察,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着重看他们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德才条件达到要求的才能推荐参加党内选举。对群众威信高、各方面素质都比较好、符合任职条件的,经过组织程序予以任用。
五要建立激励机制。这次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相对高薪的激励政策,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考核合格者,非财政供养人员实行万元年薪制;财政供养人员每年发给3000元岗位补贴,原有的工资福利和职务待遇不变。同时,鼓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人多岗”,兼职兼薪。对于政治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积极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乡镇党委委员;对于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群众反响特别好的,可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予以提拔重用;对于符合条件的村主要干部,可推荐报考省市统招的乡镇公务员及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现任的村主要干部可按一定比例交纳农村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要通过逐步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村干部经济和政治激励机制,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动力,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真正使村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要强化考核管理。对于这次公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实行承诺上岗,与乡镇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实行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定期考核由县委基层办、乡镇党委共同负责,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兑现工资和评优树模的主要依据。要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对公选村党支部书记定期进行培训,鼓励公选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对于通过再教育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县上将给予一定的奖励。要建立村民议事会和审计监督制度,严格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确保村民参与权、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落到实处。要通过健全考评监督机制,切实激活农村带头人队伍,激发他们扎根农村、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积极性,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推动者。
二、提高思想认识,把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作为推进*突破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富不富,关键在支部;班子强不强,关键在班长”。选准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历揽古今兴衰事,成败得失在用人。 在农村能人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公开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被省内千阳县、眉县和甘肃省清水县、华亭县等地实践证明了的一项成功经验,对于培养和造就一批善谋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优秀人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开展“公选”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是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现实要求。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