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活动,定期发布招商信息等;审批办证阶段,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无偿代理企业设立和建设项目工程报建的审批办证手续;企业运营阶段,代理投资企业变卦手续,协助客商和投资企业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和问题。
2.统一受理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资料。责任审批部门负责将有关资料分发各有关单位,建设单位不需将申报资料逐单位分送。加快建立全县统一网络审批服务平台,逐步实行项目申报、受理电子化。建立健全受理制度,严格受理条件和流程。
3.快速转办制。项目统一受理后。对需要传送下一环节的各审批单位在受理或料理后三个工作日内转办。
4.并联审批制。即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发放《重大产业项目并联审批表》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单位)并联办理相关许可和审批手续。
5.办结告知制。项目审批相关单位在完成相应行政许可或审批后。并联审批单位及时将料理情况告知牵头单位。加快建立顺应统一网络审批服务系统的项目审批信息发布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审批单位在料理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意愿,积极主动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前期资料准备、行政审批操持、上报事项协调、应缴规费核算、审批结果答复等“一条龙”服务。各审批部门对纳入并联审批的事项,分阶段罗列审批事项所需的文件资料清单,并标明各类事项的审批权限、办事流程以及初审、征求意见部门设置情况等,网络平台上公开,方便项目单位及相关人员查询。
(二)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牵头环节的审批工作。为搞好工作衔接。同时确定各审批环节(流程)负责人,明确工作职责、完成时限及标准。上述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职务、职责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各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并依照规定时限完成各自审批工作,办结后向下一环节传递。需交叉办件的由涉及的部门(单位)进行内部传送,做到环环紧扣。
(四)各部门(单位)需要前置审批条件的要主动同相关部门(单位)取得联系。不得通知项目单位进行中间传送。
(五)结合推进“网络政务”工程。依照“能合不分,能并不串”原则,进一步优化、重组审批流程,使各审批环节能充分利用上一阶段成果,实现资源共享,防止审批条件相互牵制。
六、保证措施
(一)强化领导。确保运行顺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并结合实际优化运行流程;依照形势发展需要及企业要求创新服务重大产业项目的举措和办法;对“绿色通道”运行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查处干扰影响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上下联动。涉及县发展改革、经贸、国土资源、林业、财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科技、城管、规划、环保、旅游、人防、安监、质监等单位,涉及部门多、事项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要严格按本方案提出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同时,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监督。抓紧制定考核评分细则。采取平时工作考核和阶段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绿色通道”运行工作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督查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对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