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管部门统一受理申报资料后。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项目前置审批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进行初步审核。对于申报资料齐备、符合法定要求的以及虽申报资料不齐备,但资料补充后,可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部门3个工作日内书面盖章确认。各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实施的书面意见,即视作前置条件具备,县投资主管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料理核准文件。各前置审批部门料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其程序、条件和时限仍遵照现行规定。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2.相关建设条件审批。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时限如下:公安消防部门消防施工图审核、设计,时限为5个工作日;市政、林业、供水排水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人防部门料理人防设施规划及建设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城管项目备案,时限为1个工作日;气象、文物、地震、供电(临时用电)相关审核,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相关建设条件审批完成后,县规划局将审批信息反馈县投资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县规划局)
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需组织评估、审查、评议的时间,上述时限。不计算在内。行政机关在委托评估、论证时,应选择信誉好、效率高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并提出明确的时限要求,以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间,大大提高审批效率。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已核准项目申请演讲的项目,不再审批工程初步设计。
3.竣工验收。按有关规定完成专项验收后。时限为2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发改委、县建设局)
(三)实行备案制的项目
项目即进入“绿色通道”项目建设单位向县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后。
进1.项目备案。县投资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备案申请及后置审批申报资料后。对申报资料齐备并符合备案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备案通知书,并同时将申报资料分送规划、环保、国土、林业、人防、安监等项目备案后置管理部门。牵头部门:县发改委)
2.备案后置审批。规划、环保、国土、林业、人防、安监等项目备案后置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限时办结。国土资源部门料理用地预审文件,时限为13个工作日;环保部门料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时限为10个工作日;规划部门核发勘察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安监部门料理平安生产许可审批手续,时限为10个工作日。项目建设涉及的其它相关部门或单位,由县规划局组织同时进入并联审批,时限如下:公安消防部门消防施工图审核、设计,时限为5个工作日;市政、林业、供热、供水排水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人防部门料理人防设施规划及建设审批,时限为1个工作日;城管项目备案,时限为1个工作日;气象、文物、地震、供电(临时用电)相关审核,时限均为1个工作日。相关建设条件审批完成后,县规划局将审批信息反馈县投资主管部门。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科技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
3.竣工验收。按有关规定完成专项验收后。时限为2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发改委、县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流程见附件3
四、工作制度
项目筹划、项目审批、项目运营各环节,凡属“绿色通道”实施范围内的重大产业项目。实行项目服务制、统一受理制、快速转办制、并联审批制和办结告知制“五项制度”
1.项目服务制。各项目责任服务单位应为投资企业提供无偿咨询代理、无偿专业代理等便民服务。包括在招商引资阶段。协助寻找合作伙伴、投资场地,协助开展前期市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