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降低了刑事发案率,维护社会治安关键的一条就是“防”,防范胜于打击,防范是基础,是“本”,打击是手段,是“标”。打击不是根本目的,打击是为了惩罚罪犯,震慑犯罪,起到惩罚与教育的作用,最终实现防范。我镇的治安防范工作有一定基础,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县综治委的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也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好的做法,力争把基础性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四级治安防范网络”继续抓好农村的治安防范工作,充分发动群众,采取义务站岗、治安承包责任制等办法,落实站岗巡逻制度,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公安机关要切实转变职能。实践证明,就打击抓打击,只能是“摁下葫芦瓢起来”。刑事犯罪就象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冒出一茬,打不胜打,始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面对新形势,我们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警务战略,强化治安防范工作。只有以打开路,打防结合,并且以防为主,进一步强化“防范”意识,把“打防并举,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落到实处,才能真正达到安全防范的目的。今年,根据上级关于成立联防中队、治安岗亭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拿出专项资金成立59人的治安联防中队,设立三到四处治安岗亭。与其犯罪后再打击,不如不让他犯罪,至少让犯罪分子不敢在朱保的地盘上犯罪,我们的治安环境慢慢地就会好转,我们也就有更多的时间搞建设,搞发展。从根本上讲,治安防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严打整治斗争,搞好了治安防范才能巩固严打的成果,落实了防范措施才能体现整治的效果,预防了犯罪,才能达到严打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让才老百姓心里感到踏实,说话有底气,真正做到了“警民联手,共保家园平安”。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搞好群防群治的新路子,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性,尊重广大群众的创造性,不管什么形式,只要群众接受,维护稳定的效果好,就要给予肯定,就要大胆实行。
(二)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要保证政治合格。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复杂的形势面前始终保持政治立场,严明的组织纪律,经受住各种风浪和复杂斗争的考验。其次,要提高业务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案件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作案手段也有了新变化,如果我们的业务水平不能尽快提高,就很难有效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因此,必须把业务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搞好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出成效。第三要严格公正职法,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从思想上真正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在执法实践中,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观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和影想,努力提高严格公正执法的自律能力。
三、落实责任,加强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争一流,创特色”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把政法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作出部署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会上,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了2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村要,逐级把任务分解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维护稳定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必须明确认识到: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是本村、本部门的政法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