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活动,做到市场能办的决不插手,需要政府服务的也绝不退缩,尽量不干预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增强政府角色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加大宏观治理力度,实施全方位服务,为农村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提供最佳服务,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第四,加大民主化治理力度,规范乡镇财务支出。
一是要做到公开的程序规范、内容规范、时间规范、形式规范、治理规范,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经常性,将乡村财务、政务公开切实落实到实处,并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严格依法处理“公开”出来的各种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开来化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目的。
二是要规范乡镇接待标准
,要害在于管住领导者自己的嘴。“其身正,不令而行”,目前基层具体工作中,对大吃大喝放任不管与“一毛不拔”都是不正确的,都会给基层具体工作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招待办法,进村吃派饭或吃工作餐,在乡镇一级采取饭菜“一碗端”的办法,既可以为乡镇节约有限的资金,又可以避免乡镇相互攀比,利用吃喝搞不正之风,同时还可以缓解干群矛盾,融洽干群关系,增进干群感情。
三是要健全财务治理机制,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对于乡村治理的资金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职能,严格进行内部控制,明确干部在财务上的职责,淘汰不合格人员,采取会计委派制,采取“村帐乡管、县站审计、互不挪用、互相监督”办法,以保证有限的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是加强集体资产治理,限制非生产性支出。具体要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制度,即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投资使用制度,做到科学使用,做到不盲目决策投资办企业,不盲目学习外地经验,不脱离本地实际情况高达标升级活动;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制度,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纳入帐内治理;建立健全资产评估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稳值增值减少流失;建立健全拍卖、租赁公开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回收资金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站、所定期审计制度,确保集体资产出售后,资金合理使用,确保乡村资产保值增殖。
五是规范农村税费收缴工作,及早实施费改税和农税送交制。在“三提五统”等各项税费收缴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严禁不合理收费,同时对于极个别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有偿还能力而不还款的人,通过法律途径限期依法清欠,形成“热炉效应”,以弘扬农村正气。
第五,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引入公共财政模式。乡镇财务治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而且关系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基层政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凝聚力,要按照分稅制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乡镇财政体制的改革步伐,科学合理地确定乡镇财政体制,从传统的生产性财政模式转向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模式。在兼顾县乡利益的基层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及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划分乡镇收支范围,按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确定收支基数,保证乡镇政府行使基本职能的财力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逐步建立起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按《预算法》的要求,逐步恢复乡级国库。上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集中部分财力,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困难乡镇进行转移支付,确保困难乡镇政府能依法行政的基本财力需要。
第六,完善基层干部考核办法。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对干部政绩的考察要结合其自身所处的大环境,考核干部政绩从全局出发,不囿于一个地方,孤立、片面地进行考察,政绩应是群众公认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实的,不仅要看基层干部上了多少项目,投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