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的基础条件,制定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治理的水平。
1、依照《劳动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的执法监察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2、消除就业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女职工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益,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对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要多元化分配形式中实现男女同工同酬。防止和纠正妇女在部分行业、部门中收入分配、福利等不平等待遇。
4、建立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保障机制,禁止各种招牌活动中的性别歧视,提高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中女性人员的比例。
5、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不得刊登、播放歧视妇女就业的招工、招聘广告。
6、扩宽妇女就业渠道,发展适合妇女的各项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
7、实行灵活的就业形式。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树立积极的就业竞争意识,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
8、指导用人单位把女职工非凡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各种劳动合同,并认真贯彻实施。
9、结合我省开展的“三年百万培训计划”,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相关培训,鼓励职业培训机构、群众团体等各种社会力量开展提高妇女劳动技能的培训。
10、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使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接受各种职业技能教育的权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
11、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12、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结合下岗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加大转岗力度,促进再就业。
13、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和各种劳动技能培训,为妇女、非凡是农村贫苦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中创造更多的机会。
14、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公务员录用原则,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保障女性不受歧视。五年来,共录用公务员574人,其中女性209人,占36.41。
15、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和治理人员,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没有性别歧视的内容。五年来,共招聘专业技术和治理人员304人,其中女性175人,占57.57。
16、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认真贯彻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真正做到男女平等。五年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共有6434人通过评审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有女性2605人,占总数的40.49。
17、2004年,省级人事部门表彰的农村乡土人才中有女性4人,占受表彰人数的19.05。据不完全统计,在人事部门入库治理的农村乡土人才中,有女性248人,占目前乡土人才总数的10.99。
主要目标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80以上。
实施情况:全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权利。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并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措施,确实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