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不仅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阶段的延续,而且也是中政委决定用时三年来解决司法不公问题的一项长期的专项整改活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要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整改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健全执法规范,确保执法公正,实现人民群众对执行法公正的期盼,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精神实质,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认识到解决存在问题的有利条件,增强搞好专项整改活动的自觉性,克服松懈厌战、不以为然、敷衍了事的消极倾向,坚决整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各院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当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坚持统筹兼顾、合理摆布、推动工作。今年以来,
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部署和认真深入地开展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两项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统一于实践公正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增强司法能力的活动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出发点和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为此,全市法院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中,一是要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健全制度和加强法院管理相结合,把培训考核与岗位练兵相联系,把集中整改与落实司法为民相统一;二是要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二者的整改内容和措施有机地融合起来。总之,要通过专项整改促进司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体现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发挥推动中心工作的作用,防止出现“两层皮”。
(二)坚持找准问题、重点突破、务求实效。最高院在部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时,将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列为整改重点,这两个重点的确定是符合赤峰法院的实际的,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次活动的机会,力争把这两方面的工作抓出成效。在民商事审判方面,一是要全面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等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及程序,提高当庭举证、质证、认证的质量,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进一步实行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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