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专项整治,扶持龙头企业、搞好协作配送,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充分就业。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从现在起,用5个月时间,分两个层次,全面完成全市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在4月底前完成市区(包括街道)的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在9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的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通过专项整治,要在全市建立起准入严格、质量稳定、流通有序、满足城乡的豆制品生产、检测和配送体系。
(二)抓住四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扶持龙头。对取得qs认证的规模豆制品生产企业,要鼓励其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产能,培育平湖豆制品生产龙头企业。市政府将对这类企业进行政策扶持,根据新增设备投入的规模,按照新增设备投入1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并从投产之日起给予一年内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50%的奖励。第二个环节是淘汰落后。凡是没有取得qs认证的所有豆制品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关闭的,市政府将给予适当的补助,其中对蒸发量小于60公斤/小时的锅炉,每台补助4000元,对蒸发量大于60公斤/小时的锅炉,每台补助5000元。对关闭后弃用的锅炉由市质监局落实好锅炉拆解单位予以回收。对逾期(市区的4月底前、农村的9月底前)不主动关闭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不予补助。第三个环节是协作配送。要建立起由龙头企业生产、销售人员配送、遍布城乡的全市豆制品流通网络。鼓励目前从事豆制品生产的人员,发挥具有生产经验、掌握豆制品流通市场信息的优势,参与全市城乡豆制品流通网络的协作配送。鼓励现有豆制品生产从业人员参与龙头生产企业的协作配送是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充分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第四个环节是流程监管。从豆制品生产、配送、销售到餐饮,要建立起一整套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整个流程监管,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
三、切实加强领导
(一)强化行政推动。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政府性工作,市政府已经建立了以我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食品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各镇、街道要做到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起责任,坚持条块结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监管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阶段性任务,要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力争在8月底就整治完毕。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履行好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能够非常平稳、有效的开展。质监局是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对此项工作要承担起组织、协调、整治与督察的主要责任。会后,请质监局牵头,工商、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参与,组织全市豆制品生产企业、流通市场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整治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工商部门要对整个豆制品流通过程中的索证索票、市场准入加强监管;卫生部门要对餐饮单位的索证索票负起责任;经贸和服务业发展局,尤其是服务业发展局,要在全市城乡市场豆制品销售中逐步推行挂牌销售;环保部门要对全市豆制品生产小作坊无序排污进行执法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菜篮子”办公室要按照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豆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在专项整治中全市81家没有取得qs认证的企业都要依法关闭,在这其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非常重要。希望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