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当前街道社区靠三产创收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现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落实三项措施:即区级财政收入中街道经济上交的财税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街道,用于社区建设管理;区财政要将区政府用于绿化、环保、市政等方面的专项经费相应核拨给街道,实行“条费块转”、定向支出;街道建立街道社区建设发展基金,通过政府财政拨款(每年按比例),社会募集、个人捐资等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财源通畅不竭。社区的办公经费和专职社区干部的工资福利等开支,街道社区建设发展基金给予保障。
6、要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区政府要按照“以人为本”和资源共享的原则,从全局出发,考虑全区大的公建配套设施和公益性综合活动场所的布局和建设;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居住区的规划要求,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实施,搞好居住区内公建配套设施,特别是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街道办事处要维护好,管理好这些设施和活动场所,同时还要通过共建活动,挖掘、开放辖区内机关单位文体等资源,以满足广大居民的需求。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切实搞好社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真正做到想在心里、挂在嘴上、画在纸上、建在地上,逐步改善街居办公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紧缺的状况。
7、继续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投入力度。一是规范经费来源渠道。同级党委政府要将社区建设资金列入全年财政预算的范畴,定期拨付经费,保证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转。组织部门也要采取下拨党费的办法,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二是建立干部保障制度。要注重落实好居民区干部的政治待遇,特别优秀的要及时予以提拔使用。要适当提高他们的收入标准,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强化社区党支部的活动阵地建设。要在巩固现有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 “一支六有”,即每个支部有计划、有活动、有考核、有场所、有园地、有设备的要求,采取措施,强化社区党支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社区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再登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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