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支持为年均710亿元,“黄箱”支持为年均297.2亿元,即国内支持总水平为年均1007.2亿元(合120.5亿美元),相当于农业生产总值的3.25%。如果考虑到农民的税费负担,我国农业的国内支持实际是负值。而美国2001年农业生产总值为1940亿美元,农业国内支持为970亿美元,国内支持量相当于农业生产总值的50%。因此,面对新形势,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尽快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为了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农业体系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之中,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和启动农业“七大体系”建设规划(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系服务农业,工程支撑体系,项目保障工程”的整体思路,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完善和提升农业投资建设的关键环节,我们设计了“种子工程”等25个工程,构成“七大体系”的具体建设内容。通过合理配置优势资源,加大建设力度,整合体系结构,提升体系水平,增强体系功能,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备、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七大体系”,必将为我国农业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护。
三、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动力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改革。2000年这项改革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02年试点扩大到20个省市,涉及农业人口6.2亿,约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二。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通过取消“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税和精简乡镇机构等,理顺农村分配关系,规范分配行为,探索出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新路子。全面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切实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落实并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尤其要搞准计税面积和常年产量标准,防止面积不实、有税无地和计税标准偏高等情况的发生。切实解决农业税收入保上不保下、缺口留在村的问题,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和农业税减免返还到村到户。同时,高度重视乡村债务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的债务,积极化解老的债务。
二是加快推进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特别要注意抓好减少村组干部,完善乡级机构改革和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三件事。撤乡并镇要从实际出发,不能简单化,要真正在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和健全机制等方面有突破。
三是取消农业特产税。这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即在计税耕地面积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除了保留烟税外,其它一律不再征收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可以减轻农民负担48亿元。
四是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已经决定,明年农业税税率总体上降低1个百分点,重点用在粮食主产区,尽可能使主产区种粮农民多得一点实惠。逐步降低农业税率,直至取消农业税,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方向。
四、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中国农民的一项伟大创造。在新的历史时期,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是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4.85亿人,富余劳动力大约在1.5亿左右;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