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召开人大常委会议次,主任办公会议==次,视察、检查=次,调查=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项,为保障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了较好的贡献。
一、不断增强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步骤、有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促进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一是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做到了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的决议、决定,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制定了人大工作计划;根据县委工作安排,及时调整人大工作思路。始终做到县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视察、代表述职等主要工作都及时向县委汇报,努力实现党委意图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为人大工作的开展出思路、提要求。“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形成了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社会稳定等多项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建设一线,尽职尽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常委会各位主任分工抓青银高速公路建设和彩虹织布园、华芳工业园、发达面粉集团等处重点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努力提高干部任免质量。根据有关法规进一步完善了《任免工作办法》,规范了任免工作程序。对县委推荐、"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严格实行任前公示、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供职发言、任后述职评议等任免程序,实现了党委满意与人民满意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任命国家机关人员名,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为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评议和测评的暂行办法》,通过开展评前调查、评中审议、评后整改监督,强化人大监督力度,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本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大局,贴近中心,把当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加大学法用法监督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县人大常委会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为着力点,积极采取普法讲座、集中学法、以考促学等方式,推进全县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于、月份连续组织了次法律知识讲座,分别邀请市县有关人员就《宪法》、《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号召全县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为契机,于月中旬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将考试情况进行了通报。在学习好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对“一府两院”执法学用法水平的监督力度。县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法检两院、公安工作的汇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司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