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组织形式、治理和运作方式,体现差异性、阶段性和渐进性特点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治理的多种实现形式。
二是合理确定非公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治理的内容和职权范围。科学确定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治理的内容和职权,需要我们从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出发,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来确定。根据过去一段时间的实践,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的内容应该包括: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续订、履行情况,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它事项。这些内容,经过积极工作,也是多数企业经营者能够接受的。对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的职权问题,也不是强求一律,每个企业的情况不同,在实施中也应灵活把握。但从现实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起步来看,集中体现在三权上,即知情参与权、协商共决权和监督检查权。知情参与权,就是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要让职工知道,并参与进去。围绕企业改制方案、破产方案、科技改革、项目推进等重大事项,要发动职工讨论。在协商共决权方面,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定,包括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福利、劳动安全措施,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等等,都要建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表决。再一个就是监督检查权。要通过一定的保障体系,使职工能够监督本企业依法经营、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非凡是依法监督交纳各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总之,这三项职权在非公有制企业要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来操作,使其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是突出抓好职代会等有效载体建设。非公有制企业在资本构成、领导体制、治理方式、分配形式、运作机制等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也要按照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运用切实有效的载体,逐步形成特色鲜明、方法灵活、内容丰富的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格局。目前,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原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转制过来,还有一部分新建企业,这部分企业中的业主素质较高,有胆有识,有较高的现代治理意识,这些企业可以按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来实行厂务公开民主治理。总体来说,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要通过一些有效的载体来实现。首先是运用职代会制度。职代会制度具有代表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活动的经常性、职权的权威性特点,因此,是各类企业都应普遍实行的民主治理的基本形式。一般来说,具备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不论采取什么经营方式,都要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制度,而且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我市有的企业每个季度开一次。今后,非公有制企业都要建立职代会(职工大会)制度,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民主治理小组等多种形式,实施厂务公开民主治理。要开展职代会达标升级竞赛活动,争取用三年时间,80以上的具备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都能建立起运作规范、发挥作用的职代会制度,通过职代会制度开展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其二是搞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现在有不少企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受侵害时没有法律保障。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企业应自觉签订集体合同,应该看到,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是现代劳权保障体系中的两大支柱,是协调劳动关系最重要的两个机制。在推行厂务公开民主治理制度中,要充分运用好职代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这两大机制,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代会的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修订续签要经过职代会讨论。今后,市县两级劳动、工会等部门,要运用《劳动法》、《工会法》和新颁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