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规范产业经营,促进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切实加强法制建设与治理,开展好广播影视行政执法工作
(一)要进一步深化和强化对广播影视法制
建设和治理工作的熟悉
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近年来,根据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总局加快了广播影视立法工作的步伐。围绕中心工作,正在起草制订《广播影视传输保障法》、《电影促进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治理条例》和修订国务院129令,同时,抓紧出台了一系列的总局规章。目前,广播影视依法行政的主要依据有《广播电视治理条例》等7个行政法规和43个总局令,这些法规规定是我们治理工作的准则和依据。加强广播影视法制建设和治理,是广播影视工作全面推进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广播影视导向正确和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广播影视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广播影视法制建设,抓紧制订、修订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必须依法办事,开展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循依法的原则;要求我们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依法治理广播影视事业、产业,依法促进广播影视发展。要通过加强治理,使广播影视法规规定在广播影视活动中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我们广播影视工作的根本目的,一是要确保广播影视正确地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成为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重要决策,联系、组织、发动群众的重要工具和重要手段;二是要全面规范广播影视事业产业的发展秩序,为广播影视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繁荣有序,确保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依法治理是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不承担、不履行或者承担不好、履行不好治理职责和治理义务,广播影视导向就会出问题,发展就会出问题,就无法实现广播影视工作的根本目的。这是我们熟悉广播影视治理工作重要性的着眼点,也是我们做好治理工作的着力点。
(二)要正确熟悉当前广播影视法制建设和治理工作的成绩与问题
当前我国广播影视发展的速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业务领域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多,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与其他业务领域相互融合的趋势越来越强,体制机制的调整改革不断深化;与此同时,广播影视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越来越重大。治理工作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越来越多,治理责任越来越强,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广播影视治理,中心高度重视,总局反复强调,大家的熟悉不断提高,这些年我们各级广播影视部门加强法治,强化治理,落实职责,做了很多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应该说广播影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各级治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在广播影视设台建网办频道(率)、导向和宣传、安全播出和安全传输、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影视广告播放、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发行、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广播影视节目的引进和播出等重要领域,根据总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完善各项法规,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专项治理,克服了许多困难,做了大量工作。应该说,在把握大的方向,确保总体发展秩序方面,工作完成得很好。
但从我们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来说,法制建设和治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法律效力等级还不够高,立法工作急需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还有待于提高。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这多少也反映了我们在治理上态度还不够果断,对违规违纪的查处、整改还不够彻底。三是监管手段落后,无法实施有效治理。广播影视领域是科技含量很高的领域。而我们在技术装备和利用方面还很不充分。这些年,总局在行业监管技术体系建设上下了很大力气,建立了广播电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