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和状况
1999年二轮土地延包后,**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2002年6月制定出台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规范。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出台,全市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更是有 法可依,更加规范和完善。目前,全市共有11388户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流转土地面积42360.6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38%和2.72%。流转的土地,全部依法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并经过乡镇(街道)经管站鉴证。
主要有六种流转形式:
一是转让。即农户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有些农户因务工经商或无力继续承包土地,与其他户协商一致,经村委会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出让方与村委会在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全市共有2151个农户,转让土地面积4515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8.9%和10.66%。
二是互换。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为了耕种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有些农户将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剩余期限与其他户进行互换,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原承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地块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互相转移。全市共有771个农户,互换土地面积1890 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6.77% 和4.46%。
三是退包。即农户与村集体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由于务工经商等原因,农户不愿继续承包土地,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退回村委会。全市共有3001个农户,退包土地面积6150.2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26.35% 和14.52%。
四是转包。即农户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有的农户因临时不愿耕种土地,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转包期限在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全市共有2462个农户,转包土地面积7089.8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21.62% 和16.73%。
五是出租。即农户与承租方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主要指农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单位等在农村建立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户自愿将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期限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全市共有1993个农户,出租土地面积8827.4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7.5% 和20.83%。
六是入股。即农户与经营者之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这种流转形式,是承包土地收益权的另一种分配方式,收益不固定。农户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权折股作价,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合作经济组织,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分红依据。这种流转方式全市面上不多。
另有其他形式的流转999个农户,流转面积13828.2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8.77% 和32.64%。
二、依法指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为积极稳妥地引导农民对承包土地进行流转,**市注重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