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今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到目前已经运转近一年的时间,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全面部署明年的各项工作。刚才小江镇长传达了卢龙县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报销办法,张贺生同志讲解了相关的业务知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各村各有关部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医疗负担有所减轻,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所缓解。这些成效,为我们巩固扩大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全镇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推进这项事业。
(一)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加强“三农”工作内在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其根本出发点是解决农民就医难问题,保障群众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期望很高,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提出了许多指导性意见;各级财政都在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这项制度在我县的继续实施,完全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完全符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二)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根本的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引导并资助,实现农民看病“风险共担,互助共济”,让农民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健康权益。这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更是一项现实的政治任务。
(三)要充分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迫切需要。可以说,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没有农民的健康也就没有全面的小康。不建立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农民就难以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但从目前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看,还不具备把农民医疗保障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条件,还难以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和看病难问题,关系到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是稳定农村关爱农民的重要举措。同时,随着乡镇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政府的职能将由发展经济逐步转变为服务群众。因此,我们必须加大行政推动力度,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文 秘 家 园 走进千家万户,惠及每一个农民。
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农民参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过一年的运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有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突出表现为:农民的受益面还不大,宣传工作不到位,医疗补助报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