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政策,把握原则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农业承包合同,依法赋予农民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土地承包“一书一证”全部签发到户,确保证书相符,合同与地块清册相符,底册与实际地块面积相符,核准基础数据,夯实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基础,完善农业承包合同及证书档案,规范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程序,推动农业承包合同电子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和谐发展,维护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村土地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做好“一书一证”的补换发工作。二是坚持不再重新丈量土地的原则。这次补换发工作,不是重新调整土地,各村在工作中必须以*年土地承包为依据,以免引起混乱。三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在补换发“一书一证”工作中,必须严格掌握政策,要从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出发,要严格按照县核准的标准7元每户收取工本费,并开具农民负担专用收款收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借机多收费,否则一律按加重农民负担处理。
3、政策规定:针对二轮承包以后,存在的不同情况,统一口径核定面积,核发证书。明确以下14条政策规定:
(1)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耕地始终未调整的,以第一次分田时的面积核定承包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2)*年开展了土地二轮承包但土地至今未调整的,严格按照二轮承包时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3)根据村规民约,土地几年一调整的,以最后一次调整核定的承包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4)对修路、农田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占用耕地的,按占用后计税面积核定承包土地面积填发证书。
(5)二轮承包政策未落实的,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签定合同,填发土地经营权证书。
(6)二轮承包已落实地块,但未签定合同的,必须补签合同后,再填发证书。
(7)二轮承包合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虚假合同的,必须予以纠正,据实换发证书。
(8)二轮承包证书已签发,后因修路、集镇建设,农田水利等占用土地,对已在村民组范围内调整土地,且群众无疑议的,按调整后填发。
(9)因农田水利等占用土地,村民组根据群众意愿妥善解决后再填发证书。
(10)对于农民建房用地问题,扣除合法的建房用地后,如实填写承包地块和宅基地情况,然后填发证书。
(11)“四荒四边”土地要如实填写在证书内。
(12)对于二轮承包结束后分家分户等分开耕种土地的,要核清耕地面积,按分户实有耕地面积填写证书。
(13)证书毁损丢失的,要据实重新核定填发。
(14)对于20*年税改整改时减少的耕地,必须以20*年底前的计税清册为准。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我镇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土地承包中开始出现一些矛盾,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支农惠农政策出台,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高涨,农民对土地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土地承包的纠纷也不断增多。相关部门在调解和处理矛盾及纠纷时,由于很多农户不能提供经营权证书,不仅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难度,也影响了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