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人员参政议政意识不高,表现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比较淡溥。这就导致法律服务业执业方向不明确,不懂得按照政治这个指挥棒去开拓法律服务业务。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并政治服务的,那么法律服务人员更应该为政治活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有的法律服务人员缺乏这种政治意识,看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为社会主义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不高。
三法律服务人员缺乏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方法
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开展的范围较狭窄,主要业务是诉讼,非诉讼量很小。之所以法律服务机构都涌入县城,就是因为法律服务人员缺乏在农村开拓法律业务的方法。农村是法律服务业广阔市场,不要把执业的范围局限于代理诉讼。农村支撑产业,农村的社会事业的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的改革,培养新型农民等这些都是法律服务业有待开拓的业务领域。法律服务人要创新方法,改善服务手段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三、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从法律服务自身职能出发,按照《意见》的精神选好切入点,把握关键点,增强服务的实效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认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搞好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服务工作。
一加大法律服务方面的立法,鼓励大量优秀人才进入法律服务队伍。
《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是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执业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但法律工作者这个概念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界。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其进行立法。《行政许可法》出台以来,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就导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号两部门规章中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的审批权被取消。为了能给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法律人才支持,又使法律工作者后继有人,保持法律服务队伍连续性。笔者建议司法部尽快将⒐号令相关内容上升为行政法规或法律,保证法律工作者执业有法可依。
其次,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通过考试的人员,想尽一切办法,充实法律服务岗位上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也为法律服务队伍储备人才。
二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对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引导力度。
法律服务业在性质上属于中介组织,受市场经济的调整。既使如此,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服务业的主管机关也完全有能力通过行过行政手段引导法律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我们采取两种行政措施:一是县局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联系,为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新农村提供宽松的政治环境。通过我县司法局的努力争取,××年月县政府办正式行文《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一批个涉农试点行政单位聘请了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通过行政手段在行政单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既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又顺理成章的引导律师向农村提供法律服务。如我县彭凤英律师通过给卫生局担任法律顾问,成功的化解了请水坪镇部分农民工集体到镇卫生院上访要求承建卫生院大楼包工头偿还工程材料欠款的事件。二是在各乡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络员制度,由乡镇司法员兼任联络员。司法员充分利用熟悉当地法律服务需求的优势,及时向县局公律股反馈法律服务需求信息。联络员制度有利于法律服务人员及时掌握农村法律服务需求信息,积极主动地为农村提供有偿的,无偿的法律服务。
三找准切入点,寻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有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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