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可由设区的市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城市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的规划等必须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部门统一管理。市一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擅自下放的要立即纠正。”目前各地大多实行了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市要按照国发13号文件要求,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过程中,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新区包括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塘沽、汉沽、大港,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要打破行政地域界限,在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一种既充分发挥各行政管理机构、区政府职能,又能统筹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
要建立城市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要具体分解落实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城市规划实施和实施的监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责任和权力相符。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主体,是各级政府领导、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和直接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法律责任,目的在于保障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和公众权益,制约和预防行政违法行为,推进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国办发12号文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监察部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程度擅自调整和修编规划以及违反规划擅自开发建设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也要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建立建设部门和监察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对下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在纠正违反城市规划行政行为的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同志们,市《总体规划》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标志着市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一定要严格《总体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国务院批复(国函62号)指出,《总体规划》是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建设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驻市的党、政、军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和《总体规划》,支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建设部将继续支持市发展,支持做好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市城市总体规划、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协调工作,与、、一起组织编制京津冀地区城镇协调发展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切实保护环境,促进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市党政军民共同努力,市一定会发展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