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
强烈的责任意识是我们干好事、干成事的内在动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责任意识从何而来,我认为首先还是要解决认识问题。
一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科学发展的纪律保障,是促进稳定和谐的纪律保障。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我们应当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必须抓紧抓好的政治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放在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就我们基层来讲,就是要严格按照中省市的部署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包括学习教育、制度建设、案件查处、专项治理等。另外,要时时警示和提醒干部廉洁自律,这既是对组织、对人民负责,也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二是要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做到心中有数。我们常讲:胸中有大局,心中有主意。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关于“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的重要论述,即“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四个考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个危险,对于我们认清形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对反腐倡廉形势的准确把握,才能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具体到我县,我们面临的是什么样的形势,哪些岗位、哪些环节最容易出问题、问题最突出、最具有危险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干部作风方面哪些问题最突出等等,我们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按照中省市各级的要求,抓好工作的落实。
三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我们的一项政治责任。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都要切实履行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这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最基本的要求,更是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和谐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抓住述廉这一关键环节,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述廉活动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最终目的是让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和政绩观,认清权力风险,强化廉政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淡泊名利,守土有责,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真正做到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怎么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要继续提高述廉工作的实效。要结合实际,不断充实述廉内容、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发挥述廉作用,达到预期效果。必须在提高述廉实效上狠下功夫,避免走形式、走过场。现场述廉这种方式主要起到促进、督促、监督的作用,只靠这一上午的时间,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所以希望大家要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自己。
二要继续加强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的是要强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绝对的权力最容易导致腐败,因而权力必须受到监督。述廉是定期的,而监督是长期的。各镇、各部门要探索和健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经常性、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建设。要按照建立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求,对施政行为全过程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尤其是要加强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重大资金使用的监督。要继续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按照中省市工作部署安排,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党务公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