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院和省市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全力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但从省市多次检查的情况来看,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对此,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要突出抓好国家、省上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集中各方力量,下功夫从根本上解决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不能因整改不力影响全县工作。二是要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年以来涉及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立项、在建、竣工建设项目自查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项目审批、招投标、土地资源出让、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国家、省、市未检查的项目要重点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负责,逐条认真研究,深刻分析原因,限期落实整改。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活动、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控制性详规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项目的监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扩大内需、灾后重建等重点项目的监管,促进和保障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圆满完成。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投资政策,确保国家投资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建设,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要重点用于在建、投产和收尾项目,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二是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农村道路、饮水安全、沼气、医疗卫生、学校教育及各类重建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抓好体育场、传媒中心等投资额度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的实施。三是要做好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严防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四是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在建项目要加快实施进度,对已经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工程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确保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项目成为合格工程、优质工程、人民满意的工程。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建设。一方面,我们要严格执行国家、省上的有关政策规定,尽力做到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到位,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项目监管长效机制。一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机制。发改、建设、规划、监察、财政、环保、国土资源、安监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控制性详规制定实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责任机制和惩戒机制,探索建立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水平。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县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县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县规范用权行为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三要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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