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的《县政府工作规则》等五项规则一项制度,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推动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是否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县、乡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重大决策事项要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要注意倾听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其认真分析、合理吸纳,使政府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进行公示和听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决策失误。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决策机关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一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可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要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对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量化细化,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后,将行政处罚标准进行公布,并严格执行,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滥用。三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既要防止失职不作为,又要防止越权乱作为,做到作出行政决定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行为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四要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不能一讲管理就是搞审批、发许可证,就是施以罚款、变相收费。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五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县政府法制局每年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案卷进行1-2次评查,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三)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要注重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领导接待日、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二要加强专门监督。加强法制、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监督,支持专门监督部门依法行使监督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使法制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形成分工明确、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的监督格局。三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要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投资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本乡镇、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四要进行责任追究。各级行政工作人员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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