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把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认真抓好农资商品市场监管各项制度的落实,有重点地开展农资商品市场整治活动,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消除假劣农资导致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隐患;建立健全农资消费维权网络,确保农村消费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合同帮农。积极介入订单农业监管,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开展法规宣传培训和咨询活动,普及合同知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建立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到户、合同订单备案建档到户、合同双方诚信公示到户、合同争议调解到户“四到户”长效机制。开展“五个一”合同帮扶活动,即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所)联系一个“订单农业”帮扶对象,促成一份“订单农业”的签订和履行,发展一个“订单农业”的“守合同、重信用”农户,撰写一篇有关“订单农业”的宣传文章,开展一次“合同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订单农业中合同行为的规范,引导农民按照法律规范签订合同。加大查处合同欺诈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利用农业订单进行合同欺诈、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三是经纪活农。积极支持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建设,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家店”的监管服务。充分发挥24个帮扶点的典型作用。大力促进农村经纪人和专业中介组织的发展,引导其走品牌经营道路;积极促进全省经纪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四是品牌兴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培育优质农副产品品牌,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加大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力度,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营造良好的环境。五是维权促农。进一步加强粮食、棉花、蚕茧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积极支持符合资质条件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粮食,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粮食交易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及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维护正常粮食、棉花、蚕茧的流通秩序,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切实抓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积极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禽流感防控工作。要不断完善市场防控应急预案,认真落实禽类市场监管监测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应急程序,及时果断予以处置。要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监管,实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和“挂牌经营”制度,严防禽流感通过市场传播。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等违法行为。要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促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措施,积极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确保合格的禽类及其产品正常交易,货畅其流。
(三)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产品流通。各级工商机关要围绕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改造提升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方式,增强市场交易服务功能,改善市场设施的环境。鼓励、引导农村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活跃繁荣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要根据农村季节特点,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分散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力度,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的农村市场体系,以促进农产品的流通。
(四)进一步强化市场巡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做好集贸市场内